2004年12月1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六版:组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铜川矿难矿长涉嫌为获奖金强令矿工下井
胡勇

  29日一大早,记者调查发现,铜川矿难中,矿长涉嫌为获奖金强令矿工下井。
  张秀梅,综合采煤队党支部书记丁大原的妻子,从28日下午开始,她就昼夜守候在厂区大门外等待失踪丈夫的消息。“23日11时许,此次发生瓦斯爆炸的四一五工作面就已经因瓦斯浓度过高而起火燃烧,可矿里却并未按煤矿的操作规程停产,而是在将明火扑灭后,让矿工冒着浓烟继续采煤。矿工如果不下井,就会得到停职、停工的处罚。我丈夫当天回家就说了这事,他说矿长刘双明和主管生产的副矿长郑富民为了拿到40万的超产奖,已经不顾矿工死活了。”
  陈家山煤矿安全处的安全员李建国告诉记者,根据铜川矿务局的规定,如果今年陈家山煤矿能将产量达到220万吨(计划任务180万吨),矿长就能拿到40万元的奖励。如果因为井下着火而停产,矿长的超产奖要泡汤。(胡勇)